聯電創辦人曹興誠控告媒體人謝寒冰散布合成不雅照片、洩漏個資案,台北地檢署將照片送刑事局及調查局鑑定後,認定除1張無法辨識外,其餘均非遭深偽,依罪嫌不足將謝寒冰不起訴處分。曹興誠不服向台灣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駁回再議,謝寒冰獲不起訴確定。

去年綠營發動大罷免,曹興誠擔任立委徐巧芯罷免案領銜人,不過此期間,謝寒冰爆料曹過往疑有大陸籍小三,並曝光兩人多張親密合照。曹興誠認為謝寒冰公布的照片是合成的,向北檢控告謝寒冰洩漏個資、散播不實性影像,涉嫌違反《選罷法》、《個資法》及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
謝寒冰當時回應,曹興誠提告代表曹自己已經承認照片就是本人,這就是他當初公布照片的目的。謝寒冰表示,曹是總統府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總顧問,結果他跟大陸女子有如此深厚的關係,這沒有國安問題嗎?謝寒冰認為,曹本身是公眾人物,跟對岸的女子有往來,這是攸關公眾利益的事情,而且照片重點部位有遮住,沒有散布性影像。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謝寒冰所公布相關影像,經送內政部刑事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檢測結果,除1張「無法判斷」是否為深偽外,其餘未發現深偽,難認相關影像是他人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所製作,亦難認謝寒冰有何散布謠言及深度偽造影像情事。
檢察官認為,曹興誠為立委徐巧芯罷免案領銜人,而罷免等政治活動為憲法所保障之重大權利,亦為民主政治之基石,發起罷免理由及目的,自屬可受公評之事項,並與公共利益緊密相關。謝寒冰提出相關影像質疑曹興誠與大陸女子過從甚密,曹興誠擔任罷免案領銜人動機可議,尚屬合理評論之範疇,合於《個資法》規範,因此依罪嫌不足不起訴謝寒冰。
曹興誠不服聲請再議,台灣高檢署審查後認定北檢偵查已完備,支持北檢見解,認定照片並非遭深偽,曹興誠聲請再議無理由,駁回再議,謝寒冰獲不起訴處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