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不甘被前女友諷「不行」 他竟當街播放雙方「恩愛片」反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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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行為太誇張!新北中和有位情侶分得不太和平,女方諷刺前男友性無能,男方則是跑去女方家樓下爆粗口,然後當街播放2人交往時拍的「恩愛片」,女方傻眼怒告。

樊男當街播放跟前女友戴女交往時拍的「恩愛片」。(圖/示意圖,AI生成)

據全案判決書資料,全案始於2020年7月27日深夜11點多,地點在新北市中和區一位戴姓女子的住處,在7月初與她分手的前男友樊姓男子,跑到樓下大喊要她「還我送妳的東西跟錢!」雙方發生激烈爭吵,樊男當場爆粗口罵戴女「賤人」、「到處與人發生關係」,還當街說她有性病。

而2天以後樊男又跑來,這次除了爆粗口大罵她是「婊子」、「賤人」以外,戴女氣得下樓再度跟他理論,樊男當場除了嗆「這個賤人終於下來了」、「看看這個婊子還敢不敢到處跟別人發生性關係」,「要讓大家知道她有多淫亂」。

接著樊男竟當著戴女找來保護她的林姓友人面前,出示他跟戴女之前在泰國曼谷旅遊時拍下的性愛影片,讓戴女顏面盡失,她崩潰之下報案提告,全案進入司法程序,一審依樊男涉犯公然侮辱罪,判罰8千元,樊男不服上訴,全案進入二審,高院開庭時樊男面對被戴女指控爆粗口、當街出示性愛影片等罪行,依然否認有爆粗口,但有承認當街放性愛影片,原因是「戴oo為了氣我,在大家面前說我性無能」、「我情緒激動問她是否確定我性無能,然後我說我有儲存之前拍的影片,要不要看看?」

高院法官審酌相關證據跟供詞,認定被告確實因為被激怒拿出手機播放影片,「被告感情生變,在深夜時分公然侮辱、誹謗原告的性關係複雜,損害女方名譽,且沒有賠償原告所受的損害或表示道歉」,最後撤銷一審法官判樊男涉犯2個犯行,分別具體求刑拘役20、30日的判決,改論誹謗罪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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