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調查官轉任科技公司處長 行賄前同事包庇新老闆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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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調查局專員退休後在科技公司任職,因得知公司負責人涉內線交易案,竟約承辦人見面塞了2台平版給對方,並暗示不要將其老闆移送,因涉行賄遭法院判刑2年。

桃園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桃園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檢方調查,桃園市調查處前專員曹姓男子(66歲),退休後在光寶科技稽核室擔任處長,2021年3月間得知市調處偵辦公司宋姓負責人涉及內線交易案,且案件承辦人為前同事沈姓調查官,曹男便於同年5月某晚用公共電話約沈員見面,2人見面後曹男即將2台價值3萬7800元新的iPad塞給對方,並暗示其老闆年紀大了「不要移送」等語。

沈員事後向上級回報調查局遂立案調查,曹男應訊時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只是與沈員建立聯繫窗口,還說給對方iPad是要給他試用而已,也沒有要他不要移送宋姓董座,訊後遭依行賄罪嫌移送後移送桃園地檢署,檢方根據事證認定有行賄事實依法起訴。

案經桃園地院審理,法官審酌曹男為調查官退休,竟行賄影響案件偵查正確性,雖沈員未因受託而配合,但曹男行為已危害公務員廉潔,考量他始終否認犯行,最後依違背職務行求賄賂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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