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奈米洩密案3嫌最重求刑14年 台積電: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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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今天偵結台積電2奈米機密外洩案,以國家安全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等罪嫌,起訴陳力銘等3名工程師,最重求刑14年。台積電表示,對任何違反保護營業秘密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始終秉持零容忍態度,絕對從嚴處理,並追究到底。

2奈米洩密案3嫌最重求刑14年,台積電表示追究到底。(資料圖/中天新聞)

台積電指出,有關近期於常規監控下發現並採取法律行動的營業秘密洩漏案件,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檢察官已經就台積電提出刑事告訴的部分偵查終結。

台積電表示,根據偵查結果,本案被告3人違反台積電對外資料傳輸及機密資訊保護政策,洩漏台積電有關2奈米製程相關的機密資訊,經查其中有12頁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檢察官依調查證據,認定其個人涉犯國家安全法之罪嫌,就台積電申告對象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台積電強調,對於任何違反保護營業秘密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始終秉持零容忍的態度,絕對從嚴處理,追究到底。

台積電表示,相信這次偵查結果使得公司珍貴的營業秘密與技術得到充分保護,台積電將持續強化內部管理及監控機制,在必要時與相關執法機構合作,以確保公司競爭優勢及營運穩定,從而保護公司核心競爭力及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根據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發布的新聞資料,這案為首宗違反國家安全法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案件,由台積電察覺有異,於內部調查後7月8日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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