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河南省尉氏縣傳出一起罕見意外,一名未滿14歲的少年春節期間在草地上放煙火,豈料竟飛向90公尺外的人群中爆炸,擊中一名10歲男童後腦,導致男童被炸死,一審宣判後家屬不服提出上訴,二審近日將開庭。

綜合陸媒報導,這起案件發生於去年2月12日大年初三晚間,少年劉小宇在當地一處草地上燃放煙火,豈料煙火隔河斜飛,落在90公尺外的人群中爆炸,並擊中一名10歲男童後腦,儘管送醫搶救,但仍傷重於5天後身亡。
受害男童父親回憶,「我抱著女兒剛往旁邊一躲,就聽到妻子大喊。回頭一看,兒子仰面躺在地上,後腦勺插著一根塑膠的煙火頭。」由於事發地點人群密集,且四處都在放煙火,取證困難,直到19日有目擊者到派出所舉報,警方於20日找到劉小宇,他坦言把煙火「斜插在地上點燃」,「看見它飛到對面炸了」。
由於劉小宇當時未滿14歲,因此不須負擔刑事責任,不予立案,但法院最終裁定其需承擔40%的民事賠償責任,賠償38萬人民幣(約163萬台幣),至於販售煙火的公司因證據不足,不予追究其責任,家屬不滿提出上訴,法院13日將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