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議會議長李文斌之子李展維,今年5月間涉嫌在苗栗市街頭率眾強押2名被害人,談判債務案,苗栗地檢署今(10)日偵查終結,依加重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16人,並以李展維為首謀,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李姓被告對於友人間債務糾紛,5月12日晚間在苗栗市區一家茶飲店及店旁馬路聚眾影響交通,並將2名被害人載往他處談判後釋回,妨害社會秩序、擾亂公眾安寧,及危害交通安全,16人涉嫌加重妨害秩序、加重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
本案緣於5月12日晚間10時許,李展維率領多名黑衣人在苗栗市大同路一家茶飲店,強行將2名被害人帶離現場。警方獲報後迅速展開行動,隨即在後龍鎮攔截人車,並陸續逮捕相關李等4嫌,李展維被移送檢方偵辦後,被羈押至今4個月。
案發後,李文斌曾在社群平台發表聲明,表示尊重司法調查並支持對其子的任何處罰。他強調,兒子已成年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為此事影響苗栗形象向外界致歉。

檢方認定其涉犯刑法第150條第2項第2款及第302條等罪嫌,李男等人不僅在公共場所聚眾影響交通,更涉嫌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嚴重妨害社會秩序,共起訴涉案16人,並以李展維為首謀,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