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去年發生無照洗車工吳叡旻酒駕,撞死高醫大陳姓男大生的車禍,二審今(28日)駁回雙方上訴,維持一審10年徒刑,全案仍可再上訴,死者的主播父親對此表示「相當失望,會提上訴到最高法院」。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指出,一審由國民法庭審理時,已就吳男犯後情節、自首是否適用減刑,以及相關量刑因素完整審酌,認定原判決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

至於死者父親主張應追加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罪部分,合議庭說明,由於檢察官在一審起訴時並未以此罪名偵辦,後續審理程序中也缺乏相關事證可供判斷,因此無法納入二審裁量範圍,此部分不予採納。

回顧這起發生於去年3月8日凌晨的慘案,就讀高雄醫學大學的陳姓男大生,因在台中實習期間兼職外送,行經西屯區黎明路與凱旋路口時,遭闖紅燈的吳叡旻高速撞擊,造成全身18處骨折,傷重不治。

台中地院一審認定,吳男涉犯酒駕致死及肇事逃逸致死等罪,分別判刑9年及5年,合併執行10年徒刑。
陳父先前在二審辯論時痛陳,盼法院從重量刑,甚至判處無期徒刑,強調此案不只是陳家失去孩子,更牽動台灣整體交通安全與司法正義,若能提高刑責,將對未來所有用路人形成更大保障。
他也主張,吳男不僅酒駕,且有累犯與多項交通違規紀錄,案發當下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認為除酒駕與肇逃外,還應加計妨害公眾往來罪責,但最終未被法院接受。

今得知二審判決,陳父接受電話採訪時表示:「心裡很失望,會提起上訴到到最高法院」、「我覺得法官其實沒有去了解到說,其實被害人家屬、但不止我在內,其實這綜合所有酒駕致死的案件在裡面,家屬的心情是什麼樣子,那社會的期待是什麼樣子。我覺得這個判決完全讓我感到很失望,也沒有符合社會期待」。
他也認為法官量刑不公,「即使你用法律概念的分配正義原則,要等價的給予等價的責任刑罰,我也覺得沒有等價。一條人命換你10年,而且後續的這個假釋,關不到10年啊」。
受訪尾聲他哽咽地說:「我覺得作為一個爸爸,我兒子就這樣子冤死,不管他刑法有沒有再增加,我一定要努力到底,我一定要爭取到最後。那如果最後連最高法院都維持原判,那我就沒話講。但是我該做的、我該努力的我還是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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