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製潛艦原型艦海鯤號(711號)安全爭議持續擴大,在第五度海上測試後,遭爆料錨機故障尚未排除且未安裝船錨,水密門與水密整合測試也未完成即啟航,並可能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批評台船為了趕11月底交艦驗收期限,在裝備未完成備便與調校的情況下執意海試,決策「草率、離譜至極」。

王鴻薇在11月30日中天節目「週末大爆卦」中首先質疑,潛艦海試應屬軍事機密,但岸邊卻出現民眾持國旗、布條為海鯤號加油,反問為何同樣行為過去會被放大為「洩漏機密」,而如今卻沒事。
王鴻薇表示,「5次海試都無船錨」恐怕違反對於一般船艦安全設備要求的精神,質疑台船為了趕11月底交艦驗收期限,明知裝備尚未完成備便與調校,仍執意出海測試。

王鴻薇強調,國防部曾回應稱「潛艦不適用船舶法」,她反問,那海鯤號究竟適用何種法規?她強調,不應該為趕進度而犧牲潛艦測試程序與軍事人命安全。
針對外界海鯤號「無錨海試」的質疑,台船公司11月29日曾發布新聞稿回應:
一、人員安全為船艦測試的首要考量,海鯤號歷次海上測試均經專案團隊、國外技協及最終使用者完整逐項評估,制定安全規範及風險應處措施,於符合航行安全條件後安排海測,全程均有伴護與警戒兵力共同執行,無安全顧慮。

二、錨機為多重備援選項之一,海鯤號的錨機刻由原廠調校中,日後將回裝。現有裝備與備援系統,經專案團隊、國外技協評估,不影響海上測試。
三、全艦水密門現況測試均正常,報導並不屬實。
四、依照我國《船舶法》第3條所定義之船舶:指裝載人員或貨物在水面或水中且可移動之水上載具,包含客船、貨船、漁船、特種用途船、遊艇及小船。並在第4條第一項明訂「軍事建制之艦艇」不適用於本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