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社運人士陳祺忠今年2月在住家附近遭2名陌生人襲擊,造成全身多處嚴重瘀青。苗栗地檢署今(14)日偵結陳祺忠遭毆打案,向苗栗地方法院提起公訴,並針對涉案的陳姓、施姓2名被告求處有期徒刑10月以上重刑。

回顧案情,今年2月6日晚間,苗栗縣環保社運人士陳祺忠在住家附近遭2名陌生人襲擊,歹徒不僅噴灑辣椒水,還持木棍毆打其腿部,造成嚴重瘀青、臀部及下肢多處挫傷。案件由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報請彭郁清檢察官指揮偵辦,經偵查後認定陳姓、施姓被告均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嫌。
檢方在起訴書中特別指出,被告2人對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被害人施以暴力,此舉不僅傷害其身體,更公然挑戰民主社會中保障人民表意與參與公共事務的核心價值,恐導致寒蟬效應,嚴重侵蝕我國民主法治基礎,因此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苗栗地檢署也在起訴書中強調,對任何危害公共與人身安全的暴力行為,必依法嚴懲,絕不寬貸,以確保社會秩序平和及民眾生命、身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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