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結「太子集團」在台洗錢案,依組織犯罪、加重詐欺及洗錢等罪起訴62名被告、13家公司,涉案金額逾107億元。其中9名在押被告今日移審台北地院,承審庭決定下午3點半開接押庭。

承審法官與辯護律師自中午開始進行閱卷程序,考量在押被告人數達9人,合議庭將採取2名法官分別開庭的方式進行審理,以決定各被告是否繼續羈押或准予交保。
9名在押被告身分包括台灣太子不動產兼天旭公司負責人王昱棠、天旭人資長辜淑雯、陳志心腹李守禮、特助邱子恩、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財務主管鄭巧枚、天旭財務主管陳麗珊、玄古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王俊國,雪茄酒吧負責人陳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