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求復合狠刺前女友30刀 恐怖男判8年賠18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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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男子未求復合,跑到前女友上班的超商持刀刺殺對方30餘刀後逃逸,15小時後遭查獲到案送辦,高雄地院判刑8年且還須賠償180多萬元。

余男砍殺前女友30刀後逃亡15個小時後遭警方逮捕。(圖/報系資料照)
余男砍殺前女友30刀後逃亡15個小時後遭警方逮捕。(圖/報系資料照)

檢警調查,余姓男子多次騷擾在超商工作的前女友吳女復合遭拒,吳女還因此向法院申請保護令,未料吳男於2023年9月13日前往吳女工作的高雄市苓雅區愗間超商,趁吳女補貨時持生魚片刀朝她狂刺30多刀,造成對方左腰多處刀傷、右大腿深部撕裂傷,所幸及時送醫搶救保住性命,出院仍需長期照護無法正常工作。

余男犯案後逃逸15小時遭警方逮捕送辦並由檢方依法起訴,刑事判決高雄地院去年4月依殺人未遂罪,判處8年有期徒刑;另吳女針對醫療費、看護費、後續復健及精神慰撫金等項目,提出民事求償252萬元。

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為余男行為已構成殺人未遂,應負民事賠償責任,包括醫藥費以及精神慰撫金80萬元,最後判他須賠償182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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