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柬埔寨太子集團在台涉洗錢案,去年11月間聲請羈押禁見在台主嫌王昱棠、辜姓女主管、邱姓、李姓被告獲准。檢察官聲請延長羈押,台北地方法院昨天深夜裁定4人延押2個月。

另外,北檢查出太子集團疑利用帛琉的渡假村洗錢及設置博弈機房,昨天指揮調查局兵分4路搜索,並約談、拘提經營渡假村的石姓男子等7人,檢察官漏夜複訊後,昨晚及今天凌晨諭令石男新台幣12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其餘被告分別以15萬元至50萬元交保。
以陳志為首的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詐欺犯罪,並於多國建立龐大企業網絡進行洗錢,美國聯邦檢察官於去年10月8日起訴陳志等人。由於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也將太子集團在台灣設的9家公司及3名國人列入制裁名單,台北地檢署去年10月15日主動分案調查。
北檢於去年11月4日指揮警、調,兵分47路搜索被告住居所及集團旗下天旭、顥玥、尼爾、台灣太子、聯凡等公司,聲押禁見集團在台幹部王昱棠、辜姓女主管、邱姓、李姓4名被告獲准。
另外,為保全太子集團在台洗錢的不法資產,檢方向法院聲請扣押不動產18筆(含和平大苑房屋11戶、車位48個,依實價登錄價值計新台幣38億1421萬餘元)。
檢方也聲請查扣包括勞斯萊斯、法拉利、藍寶堅尼、保時捷等各式名車26輛(價值4億7758萬餘元)、銀行帳戶60個(餘額2億3587萬餘元),合計扣押物價值高達45億2766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已於去年10月27日裁定准予扣押。(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