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嘉慘了!指控蘇貞昌靠疫苗「A了1億美金」 判賠90萬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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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2023年在節目中聲稱「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靠疫苗A了1億美元」,遭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控告誹謗並要求賠償1000萬元。經過一審判決,吳子嘉需賠償90萬元。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2日)駁回了吳的上訴,判決結果確定,吳須賠蘇90萬元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2日駁回了吳的上訴,判決結果確定,吳須賠蘇90萬元確定。(示意圖/資料照)
台灣高等法院2日駁回了吳的上訴,判決結果確定,吳須賠蘇90萬元確定。(示意圖/資料照)

案件源於吳子嘉於2023年5月20日的直播中發表的言論,指控蘇貞昌政府和前衛福部長陳時中A了1億美元」、白白貪汙近30億台幣」等言論。蘇貞昌與陳時中認為此言論嚴重損害了他們的名譽,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法院一審認定,吳的言論與事實不符,且未盡合理查證義務,故作出賠償判決。

高院民事庭
圖為台灣高等法院。(圖/資料照)

判決指出,吳的言論對蘇貞昌的社會評價造成貶損,並且與蘇所受的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判決指出,吳的言論足以貶損蘇的社會評價,且民眾告發檢舉的BNT疫苗採購案,檢方偵查後也都查無不法簽結62案,並有公告相關新聞稿,但吳事後仍發表不實言論,未盡合理查證義務。

法官認為,吳未就衛福部採購疫苗的過程、協議、採購價格、數量,及與東洋公司提供的報價間是否存在價差、是否曾匯出定金、衛福部決策過程為何等,有充分、合理查證,就率爾以單一傳言資訊為據,言論內容與事實不符。

判決指出,吳的言論致蘇的品德、操守、廉潔等受到公眾質疑,顯然貶低蘇的社會評價,侵害蘇的名譽權,且吳的行為與蘇所受損害間,存在相當因果關係,蘇請求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自屬有據。案經上訴,高院今判決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至於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提告部分,二審判吳應賠償陳200萬元,最高法院認為仍有待釐清吳是過失或故意侵權,廢棄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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