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姓、燕姓2名外籍移工,受雇於越南籍陳女(另案偵辦)經營的美容工作室,非法從事醫美工作;案經移民署等單位查獲後,台中地院日前依違反醫師法判2人各10月、9月徒刑。

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台中市專勤隊今天發布新聞資料表示,越南籍武女、印尼籍燕女皆為在台灣的失聯外籍移工,自民國111年9月至114年3月間,受雇於越南籍陳女,在台中開設的美容工作室非法從事醫美工作。

工作室由燕女透過社群軟體抖音帳號貼文招攬客人,接著陳女、武女為不特定越南及印尼籍客人,注射玻尿酸針劑、肉毒桿菌針劑、麻醉針劑,以及割雙眼皮、切割陰唇、豐唇、鼻樑埋線,或用雷射儀器施做除毛等醫療業務。
案經台中市專勤隊會同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台中市衛生局等單位,於114年3月16日共同查獲陳女經營的美容工作室,並清查不法獲利約新台幣62萬餘元。

全案警詢後,將武女等人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檢方偵辦後依違反醫師法罪嫌起訴。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年11月24日依違反醫師法判處武女10月、燕女9月徒刑,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可上訴。(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