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苑裡前鎮長劉秋東涉入「青埔生命紀念園區」1樓納骨塔工程綁標收賄800萬元,苗栗地院今判處6年6月徒刑,另有3名業者同案判有罪,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鎮公所於2021年3月辦理青埔生命紀念園區1樓納骨櫃增設工程,得標金額約3103萬元,2022年12月再進行2樓工程,得標金額約4362萬元。廉政單位接獲檢舉後報請檢方偵辦。
檢廉於2023年兩度搜索,訊問18名相關人員並比對證據,查出業者李宗和、郭榮信事先掌握國內僅少數廠商可供應的耐燃二級SMC複合材料,並透過設計圖說限定材料來源,藉此排除其他競標者。
審理時,劉秋東坦承在1樓工程收受400萬元,但否認2樓工程涉賄,主張當時已卸任。其餘被告則否認行賄或涉案,設計監造建築師蔡博維亦辯稱圖說未定稿不屬機密文件。
合議庭依通訊紀錄、通行資料及帳冊註記等證據,認定郭榮信分兩次交付各400萬元賄款,相關犯行明確,判決劉秋東及李宗和、郭榮信、蔡博維等人均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