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大逆轉!林岱樺喊話:別讓我的冤案再成政治鬥爭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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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二審改判6月,貪污罪部分撤銷。同樣身陷助理費風波的民進黨高雄市立委林岱樺17日舉辦政策說明會時表示,助理費不該成為政治人物的陷阱,呼籲社會充分討論,明確界定助理費的認定標準,推動制度合理化,「不要讓我的冤案,再次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圖/中天新聞)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圖/中天新聞)

林岱樺強調,她的原則很清楚,就是依法依規、公款公用,這也是她堅持無罪辯護的原因。她表示,沒有任何一毛錢進入到她私人的口袋,也就沒有人頭助理。林岱樺指出,這次高院判決再次凸顯了現行《立法院組織法》中,對於立法委員助理費用的核銷與使用的規範,存在著極大的模糊地帶與法律風險。

針對高虹安案二審判決,林岱樺說明,高院判決引用了《立法院組織法》的立法意旨,明確回歸到立法意旨,是給助理的實質補貼、彈性勻用,是很明確的助理費的定義。她認為,與其說是除罪化,不如說是制度討論,現在各方正反意見討論不管如何,都可以確定這樣的立法瑕疵長久存在。

新竹市長高虹安。(圖/中天新聞)
新竹市長高虹安。(圖/中天新聞)

林岱樺表示,一個成熟的民主國家,就是存在著合理的、多元的討論空間。她強調,助理費的本身就是協助立委問政及服務選民,不該成為政治人物的陷阱,呼籲社會要充分討論,明確界定助理費的認定標準,推動制度合理化。

林岱樺提到,外交部長林佳龍也提到,不需要對她未審先判的輿論操作,這對她並不公平。她感慨地說,「我坦坦蕩蕩、清清白白,沒有一毛錢做任何私用。」林岱樺進一步說明,高院的判決明確定義,助理費用是給立委的實質補貼、彈性運用,當然沒有虛報、詐領。立法院是代辦單位,立委、助理雙方是勞雇關係,而不是立法院與助理。

看到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改判,林岱樺呼籲助理費制度應該合理化。(圖/中天新聞)
看到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改判,林岱樺呼籲助理費制度應該合理化。(圖/中天新聞)

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二審宣判大逆轉,法院撤銷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的貪污罪判決,改判貪污無罪。但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依偽造文書罪改判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逆轉的關鍵原因在於,高院法官認為立法院助理費屬於立委實質補助性質,具有彈性使用空間,認定高虹安等人並無詐取財物之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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