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科學園區一名聯發科外包商男職員,遭檢舉在地下室抽菸,竟在休息室對女同事施暴成傷挨告,他不但不認錯也未道歉遭法院判刑4個月,並須賠償10萬元。

判決指出,聯發科外包商清潔人員萬姓男子2021年11月30日中午,因不爽同事廖姓女子檢舉他在地下室抽菸,在公司地下室休息室朝對方左腳膝蓋猛踹,造成廖女受傷且受到驚嚇,有經常性失眠、容易緊張及莫名恐懼等症狀因此離職,且需到到精神科就診。
廖女除了提告傷害罪外,也指控遭萬男職場霸凌造成精神受創求償29萬元,萬男庭訊時表示對醫藥費用沒有意見,但否認造成對方離職,還說廖女事發後一週就回到公司上班,離職是因為與其他同事發生口角,與他沒有關係。
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認為萬男當時僅到職一個月,因一時情緒失控做出傷害行為並非持續性,廖女傷勢並非嚴重且就診精神科時間距離事發已超過1年8個月,難以認定精神疾病與本案有直接關聯,最後判他除需賠償10萬780元元精神慰撫金。
刑事部分法官審酌萬男始終否認犯行也未與女同事和解,傷害罪維持一審原判4個月有期徒刑。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保護專線:113/110
◆反霸凌專線:195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