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去年12月在網路上突被指「介入別人婚姻的小三」,報案提告,警方循線逮到台北市66歲鄭姓男子,鄭男認罪,台北地院依加重誹謗罪判刑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鄭男2024年12月23日在「賴清德總統蕭美琴副總統後援會」、「台灣正義聯盟!王定宇委員粉絲團」等臉書粉絲專頁上,發布貼文指稱「驚世立委翁曉玲是介入別人婚姻的小三」、「強迫已婚的陳春生教授和元配離婚娶她」等,同時質疑翁曉鈴的學術著作及升等資格。

翁曉玲發現遭到誹謗後提出告訴,她表示,自擔任立委以來經常遭受不明人士和網路鄉民的威脅和攻擊,這次更被捏造是小三,荒謬至極,翁曉玲強調,她與丈夫結婚30年,從來沒聽說丈夫有前段婚姻,這樣的捏造內容嚴重損害她和家人的名譽,因此決定提告以揪出造謠者。

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鄭男在沒有任何足以相信為真實的基礎下,且未進行任何查證,就在網路社群平台上散布貶損翁曉玲人格及社會評價的文字,依加重誹謗及公然侮辱等罪名將鄭男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鄭男到案坦承犯行,還表示願意向翁曉玲道歉,但翁曉玲並未對法院表達是否願意調解,法官最後認定,鄭男行為缺乏尊重他人名譽的法治觀念,雖然有悔意,仍依加重誹謗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