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七期豪宅虐殺命案 警友站副站長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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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六分局警友站副站長在七期豪宅虐殺助理,台中地院今(9)日宣判,主嫌警友站副站長劉男判處無期徒刑,另2名共犯分別判處13年6個月及12年有期徒刑。

劉姓主嫌母親聆判後離開法院。(圖/翻攝畫面)
劉姓主嫌母親聆判後離開法院。(圖/翻攝畫面)

回顧此案,死者許男2024年10月18日在主嫌劉男七期豪宅向他要傳播小姐款項,雙方發生爭執劉男竟將許男關在陽台,並夥同石姓、劉姓共犯脫光對方衣服,先後持鋁棒、榔頭、皮帶、鈑手、尖刀施以凌虐,還用打火機、電擊棒及空氣槍施暴,甚至拿老虎鉗夾拔牙齒、指甲,手段極度兇殘。

許男遭拘禁凌虐1天後不幸死亡,台中地檢署依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等罪起訴劉男等3人,未成年涉嫌人則由少年法庭調查,台中地院連續5天進行審理,檢方今當庭播放嫌犯自行拍下的施虐畫面,死者許男遭持榔頭、球棒痛毆,痛苦慘叫頻喊「救命!」,檢察官當庭哽咽痛斥嫌犯把被害人視為待宰牲畜,長時間施暴以虐取樂,踐踏人性尊嚴殘忍至極。

台中地院下午4時許判決出爐,合議庭法官依凌虐致死罪名,判主嫌劉世惠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季昀13年6個月、石庭彰12年有期徒刑,主嫌劉男母親到場聆判,離開法院時表情木然未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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