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姓男子在擔任新北市警察局金山分局偵查佐期間,涉嫌收賄新台幣34萬元包庇賭場遭起訴;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判處莊男4年6月徒刑。

基隆地檢署表示,莊男在去年1月至4月,承辦取締賭博業務,但去年2月農曆年間,莊男得知黃男在金山區經營數個賭場後,卻數次前往黃男經營的賭場賭博,並要求黃男在經營賭場期間,須按日給他新台幣1萬元,作為不取締賭場的對價。
黃男答應後,配合於去年2月至4月間賭場供人賭博的34天,共交付34萬元賄款行賄莊男,換取莊男違背警察職務、包庇賭場不予查緝,使黃男得以持續坐收非法經營賭博場所利益,金山警分局自清發現莊男疑有包庇賭場等行為後,報請檢察官偵辦。
檢察官偵查後,今年8月14日起訴莊男及黃男,法院審理後,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判處莊男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黃男則依圖利聚眾賭博罪,判處4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莊男因另案涉嫌縱放通緝犯,被調至金山警分局石門分駐所擔任巡佐,包庇賭場案遭羈押後,已被分局停止職務。(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