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棒球賽維安人員竊球案 蔡明彥:國安局2共犯也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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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台日棒球國際交流賽」賽事期間發生的總統維安人員竊走簽名球案件,國安局長蔡明彥證實,除了原先移送法辦的江姓憲兵外,經過擴大調查後,又發現2名國安局特勤人員知情未報,已記2大過,列入優先汰除名單,並移送法辦。

峮峮。(圖/翻攝自IG)
峮峮。(圖/翻攝自IG)

「2026台日棒球國際交流賽」於2月25至28日在台北大巨蛋舉行,27日晚間的第三場賽事賴清德總統親臨觀戰,卻傳出負責總統維安的憲兵,涉嫌在球員休息室內竊取包含啦啦隊員「峮峮」簽名球等共6顆棒球。

蔡明彥今(13)日前往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進行「針對近期中國籍小型船隻非法侵入我國領海之偵搜漏洞檢討、科技監偵設備建置進度與精進作為」報告,針對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質詢時,說明案件的後續處理情形。

徐巧芯(圖左)質詢蔡明彥。(圖/中天新聞)
徐巧芯(圖左)質詢蔡明彥。(圖/中天新聞)

蔡明彥表示,江姓維安勤務人員是由憲兵指揮部派出支援國安局特勤中心,負責總統行程前的現場檢查工作,在案發後第一時間已遭解除支援職務,並移送法辦,憲指部隨即召開人評會,將其記兩大過,並列入優先汰除名單。

蔡明彥指出,在執行公務期間佔有民間財物,明顯違反法律規定,不容許任何人員有此行為。他說,國安局在啟動擴大調查後,發現另有2位國安局特勤人員可能知情未報。經過法律研究,國安局認定此舉涉及共犯,因此將該2人也記2大過,列為優先汰除名單對象,並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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