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區5月3日下午發生一起酒駕拒檢肇逃案件。49歲江姓男子騎機車於草衙路與和誠路口違規紅燈右轉,遭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盤查,心虛的江男隨即加足馬力加速逃逸,引發一連串危險駕駛行為。

江男為擺脫警方追捕,在巷弄內頻頻高速穿梭,逃逸過程中於中平路段撞上一名騎乘機車的婦人,造成該騎士受傷,卻未停留而肇事逃逸。江男企圖進一步甩掉警車,竟直闖通往國道的匝道,欲藉此擺脫員警。然而江男疑因酒精作祟導致反應遲鈍,轉彎時車身劇烈晃動並打滑摔車,員警見機不可失,迅速衝上前將其反手壓制逮捕。
經檢測,江男酒測值高達0.83mg/L,遠超法定標準。江男落網後坦承酒駕並因害怕受罰而逃逸,經酒測結果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觸犯《刑法》185條之3公共危險及185條之4條肇事逃逸等罪嫌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在交通違規裁罰方面,江男面臨酒後駕車、肇事逃逸、紅燈右轉及未依規定車道行駛等多項違規,警方已依法開罰,共計最高新台幣10萬2600元罰款。
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強調,「酒駕零容忍」絕非口號,酒後駕車是影響大眾安全的不定時炸彈,警方將持續強力取締,嚴正執法,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警方執法決心,以保障大眾用路安全。

《中天關心您|喝酒不開車!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多有害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