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飼主比較危險還是狗?他溜柴柴竟沒繫繩 暴衝釀騎士摔車骨折判決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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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飼主的疏忽更甚於失控的寵物!高雄日前發生一起柴犬飼主沒繫好牽繩,放任狗狗亂跑,結果害1位機車騎士摔倒,高雄橋頭地院日前判決出爐,狗主人得關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回顧這起發生在去年(2022年)7月18日上午7點左右,在高雄市某防汛道路發生的事件,據橋頭地院判決書的記載,當時阿衝(化名)帶著飼養的柴犬在該處溜達,但沒有將犬隻繫上牽繩,結果柴犬好動,看到一名機車騎士載著自己的狗經過,馬上衝出去吠叫,害得該名機車騎士急煞摔倒,雙側肋骨骨折併氣血胸傷勢嚴重,在醫院加護病房住了10天。

阿衝也被機車騎士一狀告上法院,他出庭時承認沒有繫牽繩,但卻扯說對方的狗也沒繫,他自己也無法事先預見柴犬會興奮追車,而且該名機車騎士年紀很大,本來就有可能自摔,還違規行駛在狹窄的防汛道路才會出事,他沒有過失傷害的行為。

而橋頭地院法官審酌相關證據,認為《刑法》跟《動保法》規定中「飼主應防止寵物無故侵害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阿衝在案發前確實沒將犬隻繫上牽繩,還放任在公眾均可往來的開放空間奔跑,有監視器影像為證,而且阿衝在偵查庭時有向檢察官承認,自己的狗看到機車就衝出去,他想等該騎士停下再去牽狗,「沒想到對方就摔倒」,可見被告在公眾往來處所並未以任何適當措施管束犬隻,違反飼主義務甚明。

法官也打臉阿衝說「騎士也違規」的辯詞,表示在案發道路旁邊的建築物有停汽車車,可見該道路寬度足以容納車輛行駛,並非狹窄道路,也沒有禁止車輛通行,該騎士並沒有違規,最後認定因為被告的一時疏忽,未善盡飼主責任,造成用路人潛在危險,進而導致騎士摔車受傷無誤。

而阿衝的犯後態度也讓法官有意見,認為他到現在都沒跟對方調解或和解,最後依過失傷害罪判阿衝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要他為自己的疏忽付出法律上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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