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宸佑涉共諜案遭求刑12年 檢:個人與境外敵對勢力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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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偵辦主播「馬德」林宸佑涉共諜案,今(6)日偵結起訴並舉行記者會說明,檢方認定林宸佑涉犯反滲透法、洗錢及行賄3項罪名將他起訴,並具體求刑12年。

橋頭地檢署襄閱檢察官顏郁山。(圖/中天新聞)
橋頭地檢署襄閱檢察官顏郁山。(圖/中天新聞)

橋頭地檢署襄閱檢察官顏郁山表示,與馬德接頭「境外敵對勢力」窗口關鍵人物「黃某某」,檢方認定為大陸籍黃姓男子,雙方透過網路匿名接觸,進行相關任務的指派與回報,也證實此案純屬個人行為,與其先前任職的電視台無關。

在資金追查方面,顏郁山表示檢方詳細清點涉案的金流,確認其不法所得包含4325顆泰達幣(USDT)以及現金新台幣16萬9439元,由於泰達幣走勢與美元掛鉤,兩者合併換算後,總不法獲利大約落在新台幣30萬元左右,成為全案的重要定罪基礎。

顏郁山提到罷免案的部分很明確,影片按照流量傳給境外敵對勢力收取款項,檢方也查到林宸佑出國軌跡但沒有到香港或是大陸,另林宸佑是否有債務或其他動機則未提到,檢方也排除色誘、查到的事證都是金錢往來,客觀的部分就是行賄、轉賬,行賄部分他都承認但稱不知道是境外敵對勢力。

橋檢表示,全案依法以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因涉及公務國安機密,不適合行公開審理,起訴後由檢察官聲請法院轉軌不行國民法官審判程序;林宸佑今年1月18日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3月期滿後再延押至5月至今,案件移審橋頭地院後將由法官裁定是否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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