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刀砍情敵再放火燒死他!南科作業員二審「仍然免死」理由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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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南科學園區洪姓男子,因為不滿葉姓同事追求前女友,竟然持刀狂砍葉男7刀,澆汽油放火企圖毀屍滅跡。一審判決無期徒刑,檢方不滿上訴,結果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台南洪姓男子因感情糾紛持刀砍殺情敵後再將她活活燒死。(圖/民眾提供)

此案發生在2021年底,在南科擔任作業員的洪姓男子,因為不滿37歲葉姓同事追求前女友,竟然持刀前往找正在加班的葉男,結果雙方爆發衝突,洪男狂砍葉男7刀,之後再將他載運到附近停車場澆汽油放火企圖毀屍滅跡,甚至營造車禍假象,手段之兇殘令人髮指,洪男也在3小時候就被警方逮捕。

檢方調查,認為洪男犯後無悔意,無教化可能,依殺人罪嫌起訴並向法官求處死刑。結果一審法官認為,洪男是因談判情緒失控才會殺人,尚非無可教化,判他無期徒刑,但檢方不滿上訴。

法院今天二審宣判,結果洪男仍然免死,維持一審判決,可再上訴。另外台南高分院也說明,本案非隨機殺人或有故意對兒童、少年犯罪等危害社會情節重大之犯罪;依相關機構鑑定後,認為洪男屬低等級再犯風險,經適當處遇、矯治有助再社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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