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女大生慘遭二度輾壓命喪輪下! 巨業客運司機一審判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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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大學林姓女學生113年間遭巨業客運撞死案,施姓駕駛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施男表示很對不起林媽媽,一審今天判處他4年6月徒刑,可上訴。

巨業公車撞死東海女大生 駕駛一審判刑4年6月。(圖/資料照)

依據檢方起訴書,巨業交通施姓駕駛於113年9月22日晚間9時多,駕駛公車行經台中市中區綠川東街與中山路路口時,不慎以車頭撞擊步行穿越行人穿越道的行人林女及王女。

事故造成2人倒地,施男下車察看,見王女趴坐於公車右前車門口,受有手臂、膝部擦傷及肩膀、大腿等處開放性傷口等傷害,而林女僅左手部露出於右前方車輪後方。

施男又上車往前微駛,造成林女左上臂起至右肩、頭、胸部因而受有輾壓傷,致中樞休克死亡,王女見車輛已輾壓到林女,便大呼停車,並通報警方到場處理;檢方偵辦後,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將施男起訴,並審酌他有相關前科,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地院審理時,勘驗路口監視器與公車行車紀錄器等畫面,林母見畫面不斷啜泣。法官訊問對審理有無其他意見,駕駛施男則表示,很對不起林媽媽。

台中地院審理後,今天依過失致死罪判施男4年6月徒刑,可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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