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死東海女大生公車司機被判4年半!律師批:難以撫平家屬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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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2024年發生東海女大生遭巨業客運公車輾斃的悲劇。歷經一年多審理,台中地院今日(31日)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施姓肇事駕駛4年6個月徒刑,死者家屬委任律師怒批,判決再重仍難撫平家屬內心傷痛。

車禍現場。(圖/中天新聞)

這起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死者林姓女子的母親在法庭上悲痛萬分。她淚訴愛女遺體面目全非,臉部甚至留有無法修復的車輪印記。林母強烈質疑,駕駛肇事後不僅往前開,甚至還倒車反覆輾壓,這種行徑怎能僅以過失論處,直言這根本是蓄意殺人。她強調並非單純要求重判,而是渴望司法能給予一個合理的解釋。

車禍現場。(圖/中天新聞)

回顧整起事故,2024年9月間,就讀東海大學會計系三年級的林女與王姓學姐,行經中區綠川東街與中山路口的斑馬線時,慘遭施男駕駛的公車猛烈撞擊。檢警深入追查發現,施男肇禍當下並未立即停駛,反倒繼續前行一段距離才下車察看。令人髮指的是,他當時僅看見死者的手部,在未確認頭部確切位置的情況下,竟又返回駕駛座繼續行駛,最後甚至出現倒車行為,導致這場悲劇。

追思會現場校方頒發榮譽畢業證書。(圖/中天新聞)

經過漫長的司法程序與多次調解會,台中地方法院合議庭於今天上午作出一審宣判。法官認定施男的嚴重駕駛行為構成過失致死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本案後續雖仍可上訴,不過死者林女家屬的委任律師劉建志表示,全案刑度已屬偏重,施姓司機可能提起上訴,因過失致死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因此案另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未禮讓行人規定,依法可加重2分之1,最重可達7年6月,本次判決已屬相當嚴厲,但施姓司機的過失奪走一條年輕寶貴的生命,對家屬而言打擊沉重,即使刑責再重,仍難以彌補其內心的創痛。

林姓女大生的母親(中)和弟弟。(圖/中天新聞)

 

追思會現場。(圖/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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