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派網紅史書華去年推動罷免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期間,遭爆因婚內出軌與前妻離婚,他不滿地對前妻提出違反保密條款求償一千萬,不過他的訴訟請求不但被新北地院駁回,他前妻更是反過頭來提告史書華違反保密義務。根據法院最新裁定,史書華因違反保密條款,須給付前妻1千萬元違約金。

這場訴訟起因於2023年底,史書華前妻對第三者提告侵害配偶權,但雙方早在同年10月已就離婚達成調解,當中設有保密條款,約定雙方保密義務與違約金額1千萬元。史書華主張前妻提告小三的官司導致外界得知他外遇,已違反保密義務,因此提告要求支付1千萬元違約金。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史書華前妻是正當行使憲法保障的訴訟權,不受保密義務限制,且公開審理過程必然會有人知悉案件內容,難以認定前妻提告小三有違反保密義務之處,因此駁回史書華的訴訟請求。

前妻則反起訴史書華利用社群媒體,將婚姻破裂歸咎於她信仰中國宗教,以及遭受她家暴,並提到2023年10月協議離婚條件包含高額贍養費,認為這些行為才是違反保密義務。法官認為,史書華公開談論前妻的宗教選擇、意識形態、家暴行為及對子女的教育安排,在前妻提告小三官司中都未提及,前妻也未洩漏。
法院指出,即使史書華要回應,也應該用最小、必要限度點到為止,何況他的不滿指控未必屬實。法官認為史書華聲明力道過大,且明顯逾越回應範圍、違反保密義務。新北地院審酌後,判決史書華須給付前妻1千萬元,全案可上訴。